建於清同治九年歸葬故里,民國74年被內政部列為三級古蹟,並在路口設「林鳳池舉人墓誌碑,神道碑:『皇清誥授奉政大夫即補廣東分府賞戴藍翎香進士加內閣中書侍讀林府君神道』,墓置石獅.石像.石筆成對。石筆的涵意是希望後代子孫也能拿筆從官。地面鋪設石板,四周為茶園拱衛,墓碑兩側雕以龍紋墓飾,墓碑全文:『欽加布政銜誥奉政銜大夫即補廣東分府賞戴藍翎加內閣中書侍讀諡文勤林公之佳城。同治庚五年吉置。男 作揖.仁生.作樂.做駒.降服男 作哲.作勵孫等同立石』」。相傳林鳳池留居廣東侍缺時,因被同僚所妒嫉,在茶中下毒,而毒發身亡,也有另說是為「長毛仔」所害,所謂「長毛仔」就是戴潮春餘黨,待變期間所有會黨都蓄髮,恢復明制,以示有別於官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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